乐凯胶片: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乐凯胶片资讯
2024-11-22 16:27:07
  • 5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23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目 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会 议 议 案 ...... 5
(一) 关于签署子公司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议案 ...... 6
(二)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变更的议案 ...... 7
(三)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8
(四)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9
(五)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相关业务的议案......10
(六)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11(七)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
案 ...... 12(八)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
案 ...... 13
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14
表决票: ...... 15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进行,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凭股东登记表出席大会,并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力。

四、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需在会议正式开始后 15 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请、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经大会秘书处许可。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每一股东发言时间应不超过 5 分钟。

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经营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回答。

七、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八、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有关人员,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法定职责且严重扰乱会议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出席人员: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

二、董事会秘书报告现场出席股东人数及其代表股份数

三、报告会议议案

(一)关于签署子公司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议案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变更的议案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五)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相关业务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八)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四、董事会秘书对议案表决办法进行说明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就以上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六、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提问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会 议 议 案


(一) 关于签署子公司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速推进偏光片用TFT型光学TAC膜和TAC功能膜产线建设,扩大产能,乐凯光电拟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的乐凯光电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价值 58,304.57 万元为基础,以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