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2-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6号)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向六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63,468,634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9,999,990.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041,204.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958,786.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天健验(2015)8-6号《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为不耽误工期,三峡水利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自筹资金的形式解决了部分建设资金。公司目前拟以募集资金置换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1月30日期间已使用的自筹资金(均为银行贷款)。2015年2月7日,三峡水利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峡水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对三峡水利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发行方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三峡水利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简称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
1 后溪河项目 于投资建设两会沱水电站、 89,283 47,200
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
对电力投资公司进行增资,
2 新长滩项目 14,282 13,000
用于投资建设新长滩水电站
3 补充流动资金 - 不超过25,800
合计 103,565 不超过86,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9,973,699.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两会沱水电站 36,668 5,832.91 15.91
镇泉引水电站 27,905 2,248.18 8.06
后溪河项目
金盆水电站 24,710 1,916.28 7.76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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