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0月9日,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潘琦等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等处罚。
2011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对银河投资和潘琦等15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河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潘琦等6人分别给予30万罚款。
2011年,银河集团董事长潘琦、董事兼总裁姚国平、副董事长王国生、副总裁龙晓荣、副总裁徐宏军、副总裁顾勇彪、财务总监黄巨芳因银河投资2004年、2005年虚增销售收入、隐瞒对外担保、隐瞒关联交易等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潘琦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期限分别为10年。
2019年,潘琦对银河集团在2017年的一宗“合同金额为3亿元,实际发生1.5亿元”的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被出借人指其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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