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回购规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或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
4、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 12 个月后至 3 年内)予以出售,若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可能存在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的回购方案。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3.03 元/股,已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3.50 元股,达到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条件,符合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上述实施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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