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尔雅;证券代码:600107)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继平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具体而言,郑继平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合计占用公司资金1.02亿元,其中2022年占用7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资产的9.36%。此外,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显示,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多项财务数据存在较大调整,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针对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部分年度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未按规定披露。
上交所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继平,利用控制地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同时,其作为时任董事长,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违规负有相应责任。
上交所决定对美尔雅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继平予以公开谴责,对美尔雅,时任总经理段雯彦,时任财务总监赵娜、田军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同日发布关于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查明,2024年1月3日,美尔雅披露公告称,与吉林省智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瑜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其出售子公司青海众友健康惠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惠嘉)100%股权,转让价格1亿元。根据协议约定,智瑜科技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款项的支付,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每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时均享有30日的免责期。2024年9月6日,公司公告称,已分别于2024年1月30日和4月12日收到3,000万元和4,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青海惠嘉51%股权过户至智瑜科技。但截至目前智瑜科技尚未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本次转让金额1亿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9%,已达到需要披露的重大交易标准。公司前期未及时披露资产出售款项未按约定收回的重大进展情况。
上交所认为,公司资产出售事项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投资者预期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并充分揭示风险。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资产出售款项未按期收回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郑继平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杨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美尔雅及时任董事长郑继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杨磊予以监管警示。
资料显示,美尔雅成立于1993年,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消防路29号,是一家以从事服装服饰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药品零售和医疗服务等为主的企业。
美尔雅三季报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5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20.06%;净利润为-4855.61万,较去年同期下滑284.89%。
此前,美尔雅已连续两年亏损,2022年和2023年分别亏损1.39亿元和5945.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