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3 年 4 月 11 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 年 4 月 11 日)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张小强先生
现场会议人员: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大会秘书处)
二、宣布大会开始,宣读参加现场会议的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张小强)
三、听取并审议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潘其星)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潘其星)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潘其星)
四、股东发言
五、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提议通过监票、唱票、计票人名单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各项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工作人员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闭幕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1 日
目 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议案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6
议案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
议案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0
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规范有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编制本须知。
一、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各项组织工作。
三、股东可以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股东及表决权股份以股东登记的信息为准,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和唱票。
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需在会议上发言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小时,到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单。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从多到少顺序排列。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对同一议案,每一发言人的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公司股东大会讨论议案时,会议主持人可视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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