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2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合计人民币 15.20 亿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2021 年对公大额存单第 154 期产品 6、兴业银行
单位大额存单、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中国建设银行沙县支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3 天、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中国工商银行挂
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2 年第 073 期 K 款
●现金管理期限:中国光大银行 2021 年对公大额存单第 154 期产品 6,3 年期(可转让);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3 年期(可转让);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 92 天;中国建设银行沙县支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90 天;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3 天,93 天;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90 天;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91 天;中国工商
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2 年第 073 期 K 款,9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五次监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 17.9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99,999,994.7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8,238,067.3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1,761,927.45 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闽华兴所
(2016)验字 D-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50 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 219,677.00 17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 40,000.00 不超过 40,000.00
合计 不超过 259,677.00 不超过 210,000.00
截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本次募集资金共使用 5.276 亿元,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
入两项 2.78 亿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滞缓,尚闲置 18.0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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