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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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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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 1983 年,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截至 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200 余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公司注册地和总部设在杭州,并在北京、上海、重庆、深圳、湖南、广东、山东、安徽、厦门、云南、江苏、湖北、四川、新疆等地设立分所,在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比利时、德国等地设有成员所或联系所。

天健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32.91 亿 ,近几年综合排名一直名列前茅,
2020-2022 年一直在内资所前三名,审计客户包括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省属大型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客户 70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超过 670 家,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家数排名,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居全国第一。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鉴证或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在会计师进场前,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202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关注的重要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并督促天健尽职尽责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在取得天健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对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阅,认为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编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天健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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