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广州发展资讯
2022-04-08 2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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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09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州

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组织及处置原则



第一条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公司审计部及投资者关系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财务公司金融服务风险。



第二条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公司财务部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定时提供相关信息。制度先行,防范资金风险。



(三)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并从公司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财务总监提交联合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作为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实施部门,

应密切关注财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应立即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应充分了解财务公司相关信息,查验财务公司

相关证件是否合法有效,如《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充分关注财务公司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运行状况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在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取得并审阅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资料在内的月报及经审计的年报,并关注财务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在发生存款风险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报告由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资料起草,内容包括:在财务公司存款异动的原因,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等,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后向董事会汇报,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 风险处置程序



第七条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任一情形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公司财务部工

作人员立即向公司财务总监报告,及时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督促财务公司立即向公司报告相关风险事项,同时公司应当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六)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七) 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八)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九)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十)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风险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公司财务总监应组

织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督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



第九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公司财务总监应与财务公司

召开联席会议,由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部和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通过提高超额备付金比例、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增加对外融资、变现资产等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支付需要或信贷业务资金需要时,赎回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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