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2-07-25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我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贷款2000万元和175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足。
我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禾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我公司法人股9960.3万股 占总股本19125万股的52.08% 中的2700万股 占总股本的14.1% 质押给农业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用作上述两笔贷款的质押担保。
质押期2002年7月23日-2003年7月22日。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24日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天华正 京 专审2002第3005号
一、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涵义:
股份公司:指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指四川禾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高阀公司:指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顾问:指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交易:指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将广州保税区分公司仓储库的房产与四川禾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二、绪言
受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1修订版)》等的有关规定,本财务顾问经过审慎调查,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财务顾问报告依据以下协议、决议和相关文件及事宜做出:
1、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
2、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
3、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长会评报字(2002)第020号《自贡高压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4、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长会评报字(2002)第075号《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5、交易各方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财务顾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股份公司此次资产置换行为即关联交易行为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
同时本财务顾问特做如下声明事项:
1、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相关资料均由股份公司提供并向本财务顾问保证:股份公司所提供的、为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意见、事实、承诺均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无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2、作为股份公司的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并未参与本次交易事项条款的磋商和谈判,本财务顾问就股份公司该交易事项提出的意见是基于该事项的各方均按照本次交易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责任和义务的假设而提出的。
3、财务顾问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发表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供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同时提请投资者各有关各方认真阅读股份公司董事会发布的本次交易的公告。
4、财务顾问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不构成对股份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主要假设
本报告的有关分析以下述主要假设为基础:
1、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所涉及交易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所有者权益的障碍和缺陷,能如期完成;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3、本次交易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无其他人力不可预测的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交易有关各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19125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九区,法定代表人夏朝嘉。主营业务为农作物品种培育、作物种植、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公司于199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1642.5万元,净资产38602.6万元。2001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8.4万元,实现净利润1612.1万元,每股收益0.084元。
(二)四川禾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夏朝嘉。
主营业务为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纸张,交电,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五金,进出口业务。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08922万元,净资产为113645万元。200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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