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4-06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 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 67,974,413 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37,599,993.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8]61060001 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划转至浦发银行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办理完毕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杏园路支行(以下简称“齐
商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齐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银行 账 户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号 余额(含利息)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150078801800000103 3,047.39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19127098 0.00
3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杏园路支行营业室 801116001421005529 12,000.18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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