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2-14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9-00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2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5027】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上述信息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3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55)。
2017年8月14日,公司、李兴、周忠明、傅本度、夏正华、华平、李岐霞、钱文贤、赵俊丰、卢青、沈晓军、马丽英、陆宏伟、钱钧、王国尧、沈国泉、王荣朝、刘伟东、江新华、江国林、黄晓鸣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90号)。上述信息公司已于2017年8月16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17)。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按相关规定向证监会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
2019年2月12日,公司、李兴、周忠明、傅本度、夏正华、华平、李岐霞、钱文贤、赵俊丰、卢青、沈晓军、马丽英、陆宏伟、钱钧、王国尧、沈国泉、王荣朝、刘伟东、江新华、江国林、黄晓鸣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同日,周忠明、傅本度收到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2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当事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法定代表人李兴。
李兴:男,1953年8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董事长,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周忠明:男,1968年1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董事、财务总监(2012年10月后),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傅本度:男,1961年2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副董事长(2012年10月后)、总经理,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夏正华:男,1983年4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董事会秘书,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华平:男,1975年12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财务总监(2011年6月至2012年10月),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李岐霞:女,1980年2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董事,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钱文贤:男,1967年8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董事、副总经理,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赵俊丰:男,1974年10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董事、副总经理,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卢青:男,1977年2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独立董事(2012年10月后),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沈晓军:男,1975年2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独立董事(2012年10月后),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马丽英:女,1971年10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独立董事(2012年10月后),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陆宏伟:男,1964年2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副董事长(2012年10月前),住址:江苏省南京市。
钱钧:男,1968年4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董事、副总经理,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王国尧:男,1947年9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独立董事(2012年10月前),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沈国泉:男,1946年8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独立董事(2012年10月前),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王荣朝:男,1966年6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独立董事(2012年10月前),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刘伟东:男,1974年5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监事会主席,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江新华:男,1978年12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监事,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江国林:男,1970年10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监事,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黄晓鸣:男,1969年10月出生,时任澄星股份副总经理,住址:江苏省江阴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澄星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有当事人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应澄星股份、李兴、周忠明、傅本度、夏正华、华平、李岐霞、钱文贤、赵俊丰、卢青、沈晓军、马丽英的要求,我会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澄星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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