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1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股票代码:600075 公告编号:2022-05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二年七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本公司”“发行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2 年 6 月 2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新
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8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00,000 万元(3,000 万张,30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00,000 万元(3,000 万张,30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7 月 19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8 年 6 月 22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起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8 年 6 月 22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级。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第三节 序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30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3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8 号文同意,公司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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