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19-051 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 象屿 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易大宗签署《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象屿”)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易大宗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与易
大宗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与易大宗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易大宗”)签署了《合作协议》,通过设立贸易合资公司(含厦门合资公司和新加坡合资公司)和组建物流合资公司的形式,开展蒙古焦煤、电煤业务和内贸焦煤、电煤业务的大宗贸易合作和配套物流领域合作(详见公司临2019-037 号、临 2019-038 号公告)。
根据《合作协议》,公司与易大宗将就贸易合资公司存续期间的业绩或利润承诺事宜开展实质性磋商。近日,公司与易大宗签署了《关于<合作协议>业绩承诺事项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易大宗承诺,贸易合资公司(厦门合资公司和新加坡合资公司合并计算)在存续期间(含设立当年)每年经审计后的归母净利润总数为正数,且归母净利润总数×厦门象屿股比后的数值不低于实际占用厦门象屿投资额的 12%。
若易大宗没有完成上述承诺,易大宗同意在贸易合资公司当年审计报告出具后 3 个月内就差额部分向厦门象屿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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