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01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2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针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2017年8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7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8月20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8年2月23日出具
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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