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证券会部分上市公司拿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再股权激励是否违法?
夏琰cdzlx0
2024-03-01 08:48:49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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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公司自有资金或理财资金进行回购注销股份,是特大利好,大股东个人回购注销股份是特大利好;前十大大股东个人回购也是特大利好;

但用股民的资金回购股份用于部分员工(大部分是大股东关联亲属)股权激励,就是变相利益输送;

公司回购是拿全体股民的利益来回购股份的;只有全部注销才合法;如果拿全体股民的利益回购股份,把回购的股份用于大股东,大股东老婆,儿子,孙子,侄子等股权激励,就是犯法;公司回购股份,如果不动,就是大众股份,等减持后,利益还是全体股东的;国外回购都是大股东个人回购或公司回购,权益是全体股民的;

好比一家公司100元卖出公司给大股东,两年后公司资产重组,用1.88亿元再买回原先卖出的公司,这样的公司是不是造假公司;重组中,95%的公司都是利益输送关系,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不重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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