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歌华有线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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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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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钟)

作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凭借丰富的有线电视行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多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大钟,1968 年出生,上海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卓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道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道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道同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复宣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小麦互动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橙狮体育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排球协会会长,上海大学校董。曾任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阿里体育有限公司创始人 CEO,上海市杨浦区人大代表。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报告期内,5 次董
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本人未出席。本人对董事会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在充分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3 年 4 月 25 日,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说明、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时,本人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意见。

2、2023 年 8 月 29 日,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11 月 8 日,本人对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
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设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在任职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在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
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战略规划,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积极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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