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间,宝钢股份、山东钢铁齐发公告称,宝钢股份以107.03亿元现金收购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持有的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日照”)48.6139%股权。
对此,山东钢铁公告称,在本次交易中拟同意山钢集团将其持有的山钢日照股权转让给宝钢股份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实际上,在本次交易后,宝钢股份、山东钢铁将在山钢日照身上“相聚”,将联手做大做强山钢日照。
公告显示,山钢日照成立于2009年,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山钢日照由山东钢铁、山钢集团、日照泽众冶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50.5981%、48.6139%、0.7881%。山东钢铁为山钢日照控股股东,山钢日照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后,山钢日照由山东钢铁、宝钢股份、日照泽众冶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50.5981%、48.6139%、0.7881%。山东钢铁仍然持有山钢日照50.5981%的股权,仍然能对山钢日照实施控制,公司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发生变更。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山钢日照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263.46亿元、净利润5.28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山钢日照总资产391.7亿元、所有者权益189.9亿元。
就本次百亿元交易,宝钢股份给出了两方面原因。
首先,宝钢股份此举是为挖掘北方区域协同潜力,提升北方市场影响力,同时分享投资收益、获得稳定投资回报。
其次,宝钢股份表示,本次交易既是中国宝武服务国家战略,践行央企基础功能保障作用,实现沿江沿海“弯弓搭箭”战略布局,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实践,更是中国宝武、宝钢股份做强、做优钢铁主业,实现优质钢铁基地强强联合的具体体现。
山钢集团则表示,此次出让股权,是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以及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加快沿海钢铁精品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钢铁产业竞争力的战略部署;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将借助宝钢股份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艺技术,加快山钢日照建设发展,进一步提升山钢日照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