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田雍)
宝钢股份资讯
2024-04-26 15: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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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田雍)

作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5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本人1982年1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1987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

本人有着多年国家审计、中央企业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经历,在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历任国家审计署基本建设审计司、金融审计司副处长、处长;1999年至今,先后担任邮电部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9年9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14次,我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我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1)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指导、监督作用。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共计6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预算、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计划与执行情况报告,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提供建议。
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委员会认为,企业持续降本是有限的,要防止降本指标对生产安全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委员会认为现阶段在行业内做收购整合,一定要谨慎,要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如果要做,一定要开展尽职调查,要主导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委员会认为公司要继续加大安全、环保方面的投入,要关注欧盟征收碳关税对公司出口的影响;委员会关注到公司在加强合规管理建设,建议公司在开展合规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控等工作时要有机融合,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减少重复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整体有效,没有重大缺陷,但存在一般缺陷,委员会要求,公司要关注一般缺陷,抓紧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做专门汇报;委员会要求公司加强投资项目审计,跟踪、监督投资项目的合规合法性;要加强审计能力建设,提高审计团队专业水平,要运用人工智能等审计手段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激励的机制建设完善和执行监督作用。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5次,主要审议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指标设置、绩效评价、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等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发
挥提名委员会专业职能,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3次,主要审议了公司聘请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独立董事等议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公司召开外部董事与会计师见面会议,我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并详细了解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向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建议情况。在由公司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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