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阅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2)第0059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
及银行资产负债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
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 - 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
表是贵行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 - 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
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
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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