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强烈建议贵公司调整非公开增发方案,响应证监部门的政策方向.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亿新股调整为非公开发行42亿优先股,这样即可保证发行方案得到落实又不会稀释大股东的权益.即使存在优先股每年5%左右的股息,相信完成增发后注入矿产资源的新武钢是完全能负担的起.股价恢复性上涨后也为以后的融资作了铺垫 【答】武钢股份:感谢您的建议!我公司已于2014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亿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2014-04-30 11: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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