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后认为:
1.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按我方公开定价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业务开展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覃章高 王利亚 邢益强
李孔岳 陆正华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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