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1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430762 证券简称:华佑畜牧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华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山东华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配合公司自身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申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对公司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安排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2-016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以亲自送达公司或快递签收的时间为准);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份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1、每股股票回购价格将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以2022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每股评估值孰高为准。
2、为防止申请终止挂牌期间恶意操纵公司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的参考价格。前述“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的公司股票”,指该成交价格超过公司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之日或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前 20 个转让日的交易均价。
3、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签署的回购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2-016
(三)回购有效期
1、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第10 个自然日内向公司递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至公司(邮寄送达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的姓名/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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