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昌运: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1次风险提示公告
摘牌昌运资讯
2022-04-25 15: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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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430757 证券简称:天翔昌运 原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天翔昌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
的第 1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情况

北京天翔昌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天翔昌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212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二、摘牌整理期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
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昌运”,证券代码为 430757,交易方式为集

公告编号:2022-010

合竞价。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陈海平 联系电话:13414721678

原主办券商联系电话:010-85156335

特此公告。

北京天翔昌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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