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一一募集
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
定,挂牌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挂
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北京帛仁旅游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于20 1 7年8月1 4日召开的第十一次会议未及时对公司20 1 7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议。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已于20 1 7年8月1 6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1 7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于本声明公告同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 neeq. com. cn)上披露了上述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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