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6
证券代码:430737 证券简称:斯达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重大交易行为,须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重大交易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公司担保
(一)公司担保行为达到下列标 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
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
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保; 5000 万元以上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 方提供的担保;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司”)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担保。 决定的其他担保。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 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
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 (三)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 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1.交易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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