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4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430737 证券简称:斯达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 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无锡海森依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惠
山洛社镇园中路 201 号,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3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60%,非关联自然人张彬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
大资产重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 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 112,940,713.43 元,
净资产为 106,056,318.98 元,而本次投资金额为 3,000,000.00 元, 未达到构成
公告编号:2022-016
资产重组条件,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出席董
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彬
住所:河南省永城市马牧乡丁大庄村丁大庄二组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海森依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园中路 201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提供智能工厂整体自动化技术开发与解决方案;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机器人、智能装备、自动化装备、精密设备、机械动力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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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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