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达康: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ST智达康资讯
2021-07-02 15: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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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02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430735 证券简称:ST 智达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南京智达康无线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08981900A

承诺主体名称 Primevest Global Limited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公司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至公司股
承诺有效期

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至公司股
承诺履行期限

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届满 2 个月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1-031

承诺主体: Primevest Global Limited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其他股东

承诺内容:南京智达康无线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有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在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但未参加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回购承诺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

(三)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2 个月内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公司,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联系人:戴婷婷,联系电话:025-83652851,17702515620。

(四)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上限:回购价格按照 0.32 元每股,回购数量上限为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南京智达康无线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做出上述承诺。
四、其他说明


公告编号:2021-031


五、备查文件

Primevest Global Limited 关于回购异议股东股票的承诺函

南京智达康无线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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