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4
证券代码:430722 证券简称:鸿图建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桂平路 291 号 202 室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2 月 18 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姚玉麟
6. 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姚玉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查,姚玉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聘任许高怀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查,许高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聘任赵起航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查,赵起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技术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聘任王义林为公司技术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查,王义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聘任饶世敏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查,饶世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聘任朱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查,朱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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