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0
证券代码:430722 证券简称:鸿图建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桂平路 291 号 202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玉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1,81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饶世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保护股东利益,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81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准备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提交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81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玉麟先生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81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