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3
证券代码:430722 证券简称:鸿图建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桂平路 291 号 202 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玉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29,91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4%。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91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91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罗金茂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相关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91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和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在所有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912,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财务部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审计报告,并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以及相关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谨慎稳健的原则而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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