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9
证券代码:430722 证券简称:鸿图建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桂平路 291 号 202 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3 月 25 日以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玉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财务负责人饶世敏女士汇报《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将管理与业务进行恰当的结合,充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和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在所有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财务部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审计报告,并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以及相关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谨慎稳健的原则而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议案
1.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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