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7
公告编号:2020-048
证券代码:430714 证券简称:奇才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费福根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1.22%。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2,232,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768,000 股
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
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费福根因涉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5 财保 1357号案件,其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0 股被司法冻结。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包括质押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冻结目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但若未来费福根先生全部质押股份(11,327,334 股,占比 14.12%)及冻结股份(9,000,000 股,占比11.22%)被行权,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费福根
公告编号:2020-048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1,560,778、39.35%
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072,000 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75%;通过苏州苏信禾才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88,778 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60%。
股份限售情况:20,304,000、25.31%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9,000,000、11.22%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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