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6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430714 证券简称:摘牌奇才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进入摘牌整理期,在摘牌整理期交易 10 个交
易日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收盘,公司摘牌整理期
已结束,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8 月 9 日终止挂牌。
一、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19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
止公司股票挂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根据上述决定,由于公司未在相应期限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关于终止挂牌
事项异议的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复牌,于 2021 年 8 月
9 日终止挂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的终止挂牌公司,可在注册地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股份登记托管,符合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条件的可以在当地挂牌,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安排;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
公告编号:2021-031
数超过 200 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持有人数统计报
表》,截至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时,
公司尚未获得 2021 年 8 月 6 日股东人数信息,若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董事会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公司,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若截至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时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公司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费福根
联系电话:0512-63311083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兴村
主办券商联系人:袁绮
联系电话:010-56673759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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