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9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430706 证券简称:海芯华夏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 年 5 月 12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12),2021 年 5 月 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15)的相关公告。
根据《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第二次修订稿)》,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股东现金收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优化股东财富配置,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要约回购。
3. 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告编号:2021-021
根据《回购实施细则》中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采用固定价格的方式,回购价格为2.08 元/股。
4.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46,000,000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9,000,000 股(含 19,000,000 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1.30%。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52.00 万元(含 3,952.00 万元),具体回购
所需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所需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2 个月。要约期限为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开始接受要约申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本次
要约回购期限即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开始,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价格为 2.08 元/股,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2.本次以要约回购方式回购股份的实际数量为 19,00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30%,未超出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9,000,000股,(含 19,000,000 股),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3.本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 3,952.00 万元(含履约保证金),未超出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 3,952.00 万元(含 3,952.00 万元),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回购期间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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