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9
证券代码:430706 证券简称:海芯华夏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第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于对海芯华夏(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股东现金收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优化股东财富配置,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方式
在通过董事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和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方案后,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要约回购的方式,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至公司已设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按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报告、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度报告,每股收益分别
为 0.67 元、0.08 元和 0.07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17.24%、1.39%和 0.76%。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回报率,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
实施本次回购。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 2.08 元,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的规定。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自2020年3月26日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退出海芯华夏股票做市商后,海芯华夏股票做市商不足两家被停牌,且未在 30 个交易日内未恢复为 2 家以上,在第 31 个交易日其股票交易方式已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目前,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公司自变更交易方式后,交易并不活跃,最近 60 个
交易日中仅有 8 个交易日发生过交易,且交易量并不大;最近 30 个交易日仅 2021
年 3 月 17 日发生过交易,当日的成交均价为 0.92 元/股,成交量为 166 股;最
近 20 个交易日内未发生过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前 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0.87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2.08 元/股)超过了董事会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的 200%(1.74 元/股)。综合上述情况,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未形成连续交易,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参考意义较小。
2、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4.18 元和 4.26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
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16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
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33 元。
3、公司前期发行价格
公司挂牌至今进行过 2 次股票发行,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新增股票挂 新增前的 新增股份 新增后的总 发行价格
牌日期 总股份 股份 (元/股)
1 2015.10.19 11,000,000 2,000,000 13,000,000 7.50
2 2016.06.03 26,000,000 20,000,000 46,000,000 5.50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和前期发行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考虑到本次回购与最近一次发行股票时间间隔在两年以上,期间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自身经营情况、证券市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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