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昊福: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更正后)
ST昊福资讯
2018-07-16 15: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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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16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430702 证券简称:ST昊福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昊福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昊福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昊福,证券代码:430702,以下简称“公司”或“ST昊福”)于2018年7月1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昊福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1561号)。截止2018年6月29日,北京昊福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2018年7月16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昊福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终止挂牌后,将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长远发展,条件成熟时将积极探讨其它资本运作的可行性。公司终止挂牌后,如存在对公司终止挂牌存在异议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福生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具

公告编号:2018-018
体回购方式以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准。公司控股股东福生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承诺的有效期为本公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若异议股东未在本公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寄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福生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海云13811638261
主办券商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李东来18810647892

公司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香河园路1号当代MOMA北区T1座201室邮编:100028收件人:周海云13811638261

北京昊福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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