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飞尼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以及持续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北京飞尼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飞尼”)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的过程中,发现公司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近日,主办券商在与公司日常沟通时了解到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督导人员于2018年11月9日实地走访公司后进一步了解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收到了北京怀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17)京0116民初990号之一],ST飞尼的未决诉讼案件(诉讼详情见2017-005号公告)的原告方天津市邦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公司名下价值600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北京飞尼课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00万元的财产。裁定立即执行”。
经主办券商查问,此《民事裁定书》是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9日出具的,但纸质文件一直未送达到公司及代理律师处。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怀柔支行南华分理处开立的020*************694号银行账户已于2018年10月被查封冻结。
主办券商根据对公司管理层访谈、现场检查等情形分析,认为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查封的情形已经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账户若长期处于被查封、冻结的状态,公司将无法正常展开经营活动,并可能对公司产生其他方面的不利影响。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持续经营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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