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430700 证券简称:飞尼课斯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飞尼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提议召开已经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7月20日0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7月20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23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祥文律师事务所陈志杰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监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2017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18-023
10、《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
飞尼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12、《关于公司<预计公司2018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
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
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
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由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
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
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公告编号:2018-023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斌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大街12号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飞尼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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