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5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430670 证券简称:东芯通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7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10.8583%股份的股东刘阳、杜爱龙、
杜爱仓书面提交的《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案》,提请在 2024 年 6 月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 1:《关于要求披露并审议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要求披露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现行公司管理制度。
提案 2:《关于要求审议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要求披露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022-2024 年公司经营方针和计划。
提案 3:《关于要求查阅公司原始财务凭证、会计账簿的议案》
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022-2023 年相关财务资料。
公告编号:2024-016
提案 4:《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要求更换并重新聘任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相关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刘阳、杜爱龙、杜爱仓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部分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刘阳、杜爱龙、杜爱仓提出的部分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提案 1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董事会职权范围,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对于公司已审批的相关制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如实披露,相关股东可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查阅。
对于提案 2,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刘阳、杜爱龙、杜爱仓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提案 3,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但股东行使知情权系股东的法定权利,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根据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特定股东可按照有关流程向公司申请查阅。
对于提案 4,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免,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公告编号:2024-016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提案》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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