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0
证券代码:430661 证券简称:派尔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6月18日上午9时
结束时间:2017年6月18日上午12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截至2017年
6月15日股份转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全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8、关于《追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政策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办理登记手续,可股东亲赴现场、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6月18日8时00分-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解放大厦3号楼1801-1802
邮编:201199
电话:18817334030
传真:021-64057051
联系人:王朋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
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本次会议的议案文本。
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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