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430659 证券简称:江苏铁发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相关材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而作出的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2
鉴于此,我们认为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理财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内容。根据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为 266,532,241.7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3,303,092.68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58,486,2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7,924,310 元。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等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
四、关于铁发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考核结果及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经理层成员签订的《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对经理层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公司经理层 2023 年度绩效薪酬兑现方案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及方案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此,我们认为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铁发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考核结果及兑现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2
独立董事:黄侨、沈永建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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