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铁发: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江苏铁发资讯
2023-10-27 15: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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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430659 证券简称:江苏铁发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2日15:00—2023年11月13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659 江苏铁发 2023 年 11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7号楼8楼公司会议室(南
京南站或南京火车站乘坐地铁 1 号线至河定桥站,5 号出口步行约 800 米至紫金
研创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84,806,958.4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0,192,067.0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58,486,2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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