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430654 证券简称:聚科照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8日15时00分~17时00分。
预计会期1/12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8-037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万元)。
(二)审议《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万元)。为了保证授信业务的执行,公司股东梁耀强、周建华自愿为公司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股东梁耀强、周建华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授权总经理周建华先生全权签署授信事项相关文件》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周建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一切授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用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28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告编号:2018-037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俊华电话:0750-3839688/1893363833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无(临时提案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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