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科照明:出售资产公告
聚科照明资讯
2018-05-09 15: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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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09

证券代码:430654 证券简称:聚科照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方:深圳市昌豪微电子有限公司



交易事项:公司向深圳市昌豪微电子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旧焊线机20台



交易价格:人民币168,000元/台,合计3,360,000 元人民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5,455,057.50元,期末净



资产额为 38,546,461.16元。公司本次出售资产金额为3,360,000



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19%,占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8.72%,此次出售资产金额均未达到



上述两项衡量标准,故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情况: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老旧设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出售资产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深圳市昌豪微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2号新时代共荣工业园A2栋一层至五层,主要办公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2 号新时代共荣工业园A2栋一层至五层,法定代表人为林伟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914403005891709840,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脑产品、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公司老旧设备焊线机



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内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4,360,512.54



折旧还是摊销:折旧



交易标的折旧或摊销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折旧或摊销:1,469,011.68



交易标的净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净值:2,891,500.86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人民币 3,360,000.00 元的价格出售公司固定资产 20



台焊线机给深圳市昌豪微电子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安排如下: 深圳市昌豪微电



子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后向公司支付 30%(小写:RMB



1 ,008,000.00 元)定金款项,交付设备时支付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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