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科照明:出售资产公告
聚科照明资讯
2018-03-21 1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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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1

证券代码:430654 证券简称:聚科照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方:深圳市聚元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交易事项:公司向深圳市聚元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旧固晶机12台



交易价格:人民币43,000元/台,合计516,000 元人民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1,537,534.81元,期末净



资产额为 28,756,816.42 元。公司本次出售资产金额为 516,000



元,占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63%,占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1.79%,此次出售资产金额均为达到



上述两项衡量标准,故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8年 3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老旧设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出售资产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深圳市聚元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74区工业大厦B2栋五楼之三(办公场所),主要办公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74区工业大厦B2栋五楼之三(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为曾智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91440300058989536J,主营业务为LED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公司老旧设备固晶机



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内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799,145.30



折旧还是摊销:折旧



交易标的折旧或摊销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折旧或摊销:215,399.30



交易标的净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净值:583,746.00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人民币 516,000.00 元的价格出售公司固定资产 12台



固晶机给深圳市聚元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为现金,付款方式安排如下:



深圳市聚元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后向公司支付全额:人民币伍拾壹万陆仟元整(小写:RMB 516,000.00 元)。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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