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公告编号:2018-008
证券代码:430654 证券简称:聚科照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任职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18年2月9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张振强先生为董事。由于原董事冯子磊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补选新任董事。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文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5人,
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梁耀强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25,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张振强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张振强,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交通
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001年 3 月至 2006年 9 月于惠州华刚
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品质主管;2006年 9 月至 2011年 3 月于联欣丰光电(深
圳)有限公司任品质经理;2011年 3 月至 2012年 12月于东莞健达照明有限
公告编号:2018-008
公司任LED经理;2012年 12 月至 2014年 11月于惠州国展光电有限公司任
总监;2014年11月至2017年 11 月于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任品质
部经理;
经核查政府部门网站公示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新任董事张振强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任职标准。
(三)任命/免职原因
由于原董事冯子磊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周建华推举选张振强先生为董事。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该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由于原董事冯子磊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经股东周建华推举张振强先生为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冯子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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