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430624 证券简称:中天金谷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中天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关联方刘华将其名下房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天龙花园,房产证号:长房产证天心字第00205135号)免费提供给公司湖南办事处作为员工宿舍使用,使用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刘华女士系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李宁、刘华夫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未能察觉上述交易所涉交易为关联交易,因此在2016年未对
该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对于上述于2016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延迟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
公司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告编号:2017-011
北京中天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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