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5
公告编号:2023-071
证券代码:430623 证券简称:箭鹿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有
公告编号:2023-071
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修订的《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系列公司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证券市场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调整本次发行底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71
特此公告。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小林、邢俊霞、王玮
202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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