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关于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三年八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鹿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招股说明书的修订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各库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充分性...... 3
问题 2.境外及贸易商销售的真实性...... 15
问题 3.其他问题 ...... 60
问题 1.各库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充分性
根据问询回复材料,(1)发行人各期存货余额分别为 30,871.33 万元、
37,639.90 万元和 37,938.12 万元,主要为库存商品(占比超过 60%)。发行人库存商品的库龄较长,各期末一年期以上库存商品占比接近 50%,其中各期末 3年期以上的长库龄库存商品占比接近 20%,库存商品的库龄明显长于可比公司。(2)发行人目前按照库存商品的账龄相应计提跌价准备,经对比南山智尚、江苏阳光等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公司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可变现净值一般考虑售价、折扣率、售罄率等因素确定,尚无可比公司采取库龄法计提跌价准备。发行人各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 11.96%、11.97%、13.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未说明各库龄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因素。
请发行人:(1)说明采用库龄分析作为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简化估计方法的背景、起始时间;结合发行人的存货结构及特点、库龄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适用范围等,分析发行人目前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梳理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并结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型、生产销售模式等方面的差异,说明发行人目前存货跌价计提方法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各库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的具体考量因素、确定依据,结合各库龄存货的实际售罄率、销售价格折扣率等,说明各库龄存货跌价的计提比例是否合理,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说明发行人 2020 年退回产品金额较大(303.97 万元)的原因,关于退货的会计处理,退货产品的处置及是否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采用库龄分析作为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简化估计方法的背景、起始时间;结合发行人的存货结构及特点、库龄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适用范围等,分析发行人目前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梳理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并结合发行人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型、生产销售模式等方面的差异,说明发行人目前存货跌价计提方法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合理性。
1、说明采用库龄分析作为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简化估计方法的背景、起始时间;
(1)发行人采用库龄分析作为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简化估计方法的背景
纺织服装行业链覆盖羊毛初加工、改性处理、制条、纺纱、织造、染整、面料、服装等诸多生产环节,存在产品品种数量众多、客户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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